公众参与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公众参与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3-01 08:51:46        作者: admin        阅读量:1995
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氢电耦合直流微网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宁波慈溪氢电耦合直流微网示范工程

项目概要:2020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10家单位共同申报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4.1《可离网型风/光/氢燃料电池直流互联与稳定控制技术》,成功获得立项。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牵头的国家重点课题“可离网型氢能支撑的多元耦合直流微网系统集成与工程示范”将开展氢能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拟在浙江宁波建成工程示范平台,提供氢能关键国产化设备的技术验证,并实现绿电制氢、电热氢高效联供、车网灵活互动、离网长周期运行,对示范工程运行情况进行效果评估,验证示范工程建设运行是否完全满足设计要求。

该工程中的直流微网包括±10kV、±375V 两个电压等级,接入的电源包括 0.4MW 风电、4MW 光伏发电,该工程将建设制氢、储氢、加氢、电化学储能、充电、余热利用、氢燃料电池发电、配电等子系统,并以 1 回 10kV 交流电缆接入 110kV 雁门变电站。该工程制氢规模为 100kg/天,满足可离网连续运行≥168h(运行负荷不低于 320kW)的要求。该工程在源端利用风光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直流微网层面实现氢能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耦合,为用户提供电、氢、热多种能源供应,在清洁电力、清洁能源转化及消纳的全过程中满足零碳要求。

目前该示范工程已通过了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项目代码:2109-330282-04-01-168586)。受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委托,该示范工程由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建设地址: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是干燥器反吹再生尾气、纯水制备浓度及反冲洗水、生活污水、设备噪声、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详见下表: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部位

主要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废气

G1

干燥器反吹再生尾气

干燥器再生

/

直接排放大气

G2

食堂油烟废气

生活设施

油烟

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屋顶排放

废水

W1

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水

纯水制备

SS、盐度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W2

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

CODCr、氨氮

噪声

机泵噪声、轴流风机噪声以及风力发电机组的机械转动部位噪声、旋转叶片切割气流的低频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加强生产设备运行维护

固废

S1

废旧光伏电池面板

光伏发电

一般固废

厂家回收

S2

废催化剂

除氧器

一般固废

厂家回收

S3

废干燥剂

干燥器

一般固废

可作为建材综合利用

S4

废储能电池堆

储能

一般固废

厂家回收

S5

废齿轮箱油

风力发电机组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S6

UPS电源电池

应急电源

危险废物

S7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纸屑等

环卫清运

  四、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有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相关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在该位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报告书简本,可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评信息发布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2日(为期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28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058806230

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科泰路149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55000319       邮箱:1159439615@qq.com

 


发布单位: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