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8-23 10:56: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162
宁波美达塑业有限公司 年产3000万件虫害控制塑料制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美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虫害控制塑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00万件虫害控制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美达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汝湖西路18-8号
建设内容:宁波美达塑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塑料制品(虫害控制工具的塑料配件生产)的企业,位于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汝湖西路18-8号。企业于2020年12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年产3000万件虫害控制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的批复(余环建〔2020〕521号)。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拌料过程拌料筒加盖密闭,通过设置单独拌料隔间,减小其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塑料粒子采用密闭负压吸送的方式进入注塑机,投料过程无废气产生。由于注塑加工的热熔过程是在注塑机内部完成,处于密闭状态,主要为少量塑料单体在高温下的挥发,在企业加强通风措施的基础上,利用大气的扩散稀释作用,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通过在粉碎机上料口加盖的方式减少粉碎粉尘的逸散,粉碎工序位于单独粉碎隔间,粉碎过程处于密闭状态。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①设备经常维护,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给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③合理布局。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全厂固废按有关环保处理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环境。一般固废有专门的堆放及贮存场地。
公示期限: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美达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艳萍
电话:18868680328







宁波美达塑业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