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 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多用途码头工程顺利通过企业自主竣工环保验收(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编制验收报告),成为自国务院印发《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规定10月1日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主体由环保部门转为建设单位后宁波市首例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会议由建设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主持。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环境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5位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北仑区环境保护局领导列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