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3-24 09:13: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12
首南街道九曲三期安置小区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首南街道九曲三期安置小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首南街道九曲三期安置小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
  建设地点:东至白梁南路,南至句章路,西至小江湖路,北至萧皋西路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86210m2,建设安置用房总建筑面积221036 m2,其中住宅146245m2,物业、社区等配套用房3138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0845m2。建设内容包括28幢11~18F高层住宅以及物业经营管理等配套用房,设有地下室一层。总安置户数约1696户,设机动车停车位1702辆,其中地下停车位1498辆。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地下室车库汽车尾气采取强制性机械通风方式加强换气(换气次数为6次/h),收集的废气通过附壁竖井从所在楼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经排烟井道高于屋顶排放。
(3)噪声
1)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噪声
①选购采用低振动,低噪声先进的环保型设备;②设备房墙体采用混凝土实墙建造;③水泵安装时设混凝土基础并且底部设减振器;泵机管道连接处采用软性连接头;④风机的进出风口及送风管、进风管等高噪声部位应安装相应的消声器。
 2)变配电噪声
①变电房实墙构筑;②对变压器设专用的阻尼减震器;变压器与高、低压母线连接处采用柔性铜片连接;③采用高磁导率的屏蔽材料。
3)地面行驶噪声
加强地块内的车辆进出管理和疏导;禁止机动车辆在地块内鸣笛,进入地块的车辆应减速缓行(时速<10km),设置减速缓冲带及禁鸣、限速标志;各住宅楼安装双层中空玻璃;车库出入口周围加强绿化。
4)车库上下坡道噪声
在车库出入口上部设置隔声罩
(4)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全部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3月24日~2020年4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周建明
  电话:13857824537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