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8-23 10:21: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235
余姚市赛义塑料加工厂塑料粒子生产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余姚市赛义塑料加工厂塑料粒子生产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塑料粒子生产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余姚市赛义塑料加工厂
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马渚镇北兴路1号
建设内容:余姚市赛义塑料加工厂是一家专门从事改性塑料粒子生产的企业。企业《余姚市赛义塑料加工厂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8月20日通过余姚市环保局审批(余环建〔2010〕343号)。因市场原因,原租赁厂房租期2019年初到期后企业停产。现随着塑料行业市场的发展,企业重新选址,租赁位于朗霞街道创业北路10号余姚市辰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的工业空厂房一间,采取整体搬迁的方式,搬迁前后造粒挤出机数量不变,同时新增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产品为PC/ABS及PC塑料粒子,年产100吨改性塑料粒子,搬迁前后总产量保持不变。企业于2021年3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塑料粒子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4月13日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的批复(余环建〔2021〕150号)。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拆包配料、搅拌时会产生少量粉尘,在称重用称上方和投料搅拌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对于造粒废气,企业在造粒机进行单独小隔间,同时在螺杆挤出部位及挤出机泄气口上方设置独立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在塑料边角料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碎料粒径比较大,通过在粉碎机上料口加盖的方式减少粉尘的逸散,粉碎过程处于密闭状态。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①设备经常维护,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给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③合理布局。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水混合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厂固废按有关环保处理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环境。一般固废有专门的堆放及贮存场地。危险废物有专门的危险废物仓库。
公示期限: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余姚市赛义塑料加工厂
联系人:潘亚君
电话:13958381011
 



余姚市赛义塑料加工厂
2021年8月23日

验收报告